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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卫生

    在捷克有国立和私立医疗卫生两种机构经营。几乎所有医疗卫生机构与保险公司缔结了关于提供与报销医疗服务的合同。境内向投保患者提供无需直接支付的医疗服务(针对具有欧洲医疗保险卡的公民)。

急诊和救护站
    突发疫病、创伤以及其它急性病例由具有特殊门诊室的急诊站或是医院急诊科来处理。在危及生命情况下可以直接叫救护车求助。紧急救助电话为112。

药房服务
    捷克共和国的药房根据处方发放药物和医药用品给患者,但其中一些属于非处方药的,因此不必要有处方。处方药完全免费发放或是若保险公司只承担药物的一部分费用,则患者需补付差额。其中一些药物患者需承担全额费用。

药方有效时期:
    来自急救机构的处方,开处方的当天及翌日仅有效。
    抗生素处方三天有效
    其它药方一周有效

强烈推荐:
    您们在捷克温泉疗养地可以参加许多休养或健康课程。捷克医疗温泉传统已经持续数百年,并且我国温泉名闻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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